邓峰:机构编制科科长 张爽:机构编制科副科长 1.负责区行政和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进行管理。 2.拟订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工商联、群团机关以及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3.审核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按照管理权限,承接并受理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审核上报工作。 4.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调研工作。承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综合性调研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