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槐荫区编办组织专题学习山东省编委制定下发的《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好省、市编委有关机构编制工作部署会精神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继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 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结合本区政府职能特点和组织结构实际,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在“控”、“调”、“改”上下功夫,促进形成精干高效的地方政府组织体系。 三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做到增减平衡、只减不增,实现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依规管理。盘活用好现有编制存量,向改革、管理和创新要机构编制,充分挖掘编制存量和发挥现有编制使用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