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地实施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实现对事业单位动态管理,促进事业单位的自我规范,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规定,济南市槐荫区2014年度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全面展开。 为了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顺利展开,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方面,积极部署,宣传到位。组织召开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专题会议,在深刻领会上级部门的新指示、新要求的同时,研究部署今年工作的开展,并确定具体审核人员,确保了责任落到实处。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报告公示的对象、内容、程序和要求。同时,通过电话、工作群等方式,及时告知相关情况,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二是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们指定专人为事业单位提供即时指导和全程电话咨询服务;严格贯彻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精简办事程序,着力优化服务。三是严格审核,统一公示。严格对事业单位法人拟公示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对于网上提交材料不全的单位,要求及时予以补全;对于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信息与法人证书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要求及时予以变更。同时,要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统一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管系统对外公示,一旦有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将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依照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