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监督程序与方式。济南市槐荫区编办采取多项措施稳步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加强对事业单位全面监督检查。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法人考核、绩效考核纳入监督检查管理之下,全面掌握事业单位职责履行情况、资产运行状况、人员编制、结构、经费形式、以及单位的名称印章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机构编制违规现象。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确保事业单位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是加强对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管理。进一步核对规范实名制数据库,针对增加的机构规格、内设机构名称、入编途径、离岗退养人员、非编人员经费渠道、离退休(职)人员等项目。对超(混)编进人、超职级配干部、私设机构等进行实时动态监督检查,掌握各单位的人员状况,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不进行实名制登记,及时整改,从而达到监督检查的目的。 三是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的审核管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使财政供养人员完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按照规定对财政统发人员工资进行每月审核,有效地控制财政供养人数的增长,从源头上杜绝了机关事业单位私设机构、超编进人、“吃空饷”等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使监督检查工作动态化和长效化。 四是加强对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的监督管理。槐荫区编办借开通监督检查工作热线电话之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解答有关机构编制的各类问题。通过12310电话随时受理各类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举报,使机构编制工作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