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发挥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最大化,济南市槐荫区编办根据前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总体方案部署要求,科学设定指标,完善考核方法,对各单位上报的绩效考核专项考核指标缜密核对,严格审定。 一是参考职责任务,确保指标完善。槐荫区编办针对不同行业、单位特点的差异化进行专项考核,积极推广教育、卫生系统指标设计的做法,在前期向各事业单位提供考核指标样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普通事业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重点是各单位履职效能的情况。根据各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为重要依据,确定每个单位上报的专项考核指标,不能有所逾越。 二是参考清单目录,确保动态调整。槐荫区编办在审定我区事业单位专项考核指标时,以行政审批目录、权力清单目录、责任清单目录作为重要参考,实行考核指标的动态调整。根据公布的区级权力清单,认真审定事业单位下放层级和具体承接情况,为绩效考核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参考主管部门“三定”,确保考核准确。部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需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三定”文件。“三定”有明确指向承担行政职能的,或者由主管部门授权、委托于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区编办在专项指标考核内容中逐一认真加以审核。坚持分类实施、区别对待的原则,确保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槐荫区编办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在个性指标方面,通过审核规范科学的考核指标和权重,更好地体现事业单位自身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积极引导事业单位向公益性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