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编办立足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以利企便民为目标,坚持“接、放、用、管”四管齐下,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成为真正释放发展潜能、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药”,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持续动力。 一是在“接”权上力求稳健有序。对于国家和省市下放给区级的行政审批事项,重在进一步规范化和精细化,抓住移交、承接、运行等关键环节,明确承接主体,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督促承接部门积极主动与市直有关部门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细则,落实具体承办机构和人员,全力做到无缝对接,不梗阻、不遗漏、不截留,确保下放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效率高。 二是在“放”权上力求精准到位。按照“只减不增、应减尽减、应放尽放、应快尽快”的原则,全力做好国务院和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确保落实到位。重点研究部门主动申请的取消下放事项,及时向市编办沟通汇报,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结合事项增减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已经公布的134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及时动态调整,定期审核校对。全面完成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一类别。 三是在“用”权上力求高效透明。坚持以“事项最少、事权最简、效率最高”为目标,科学精炼操作流程、精简审批要件,取消审批过程中的非必要环节。结合实际,晾晒部门的工作流程、时限、办事指南,印制了300余册《济南市槐荫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发放至各部门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予以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查阅。同时,在减流程问题上抓狠、抓实、抓到位,将进厅事项办结时限实行再压缩,凡是只需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的审批事项一律授权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当场办结,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联合审批或定点审批,真正做到进一扇门办全部事,实现一站式审批。 四是在监“管”上力求规范创新。积极探索,着力健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机制。注重源头把关。择优选配审批人员,着力推行审管分离,做到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突出过程管控,在目录清单公布的同时,明确要求各审批部门逐项制定监管办法,促使各部门完成从以审批准入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执法查处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的思路转变。同时,以完善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保证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公开化。强化社会监督,在线上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便捷优势推进“互联网+”和大数据监管,进一步完善网络监管平台;线下通过信息公开栏、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随时倾听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针对问题第一时间列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有意见反馈就有整改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