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生命力”和权威性。 一、补充调整,汇总依据。及时收录整理最新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相关信息,对部门的职责变化历程进行系统整理,以三个“电子库”为基础,设置专门空间将部门(单位)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进行汇总,为规范部门清单动态调整打下法律基础。同时做好国务院、省、市发文取消下放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为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提供重要依据。目前,三个“电子库”已收录法律法规3000余部、36个部门(单位)三定文件80余份、2002年以来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权力事项文件60余份。 二是动态调整,规范程序。按照《济南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要求,将清单调整情形分为三类十六项,并且分别制定调整程序并制作业务流程图。因承接、取消、下放、整合行政权力事项导致清单事项调整的,按照“相关部门申请—编制部门审核—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政府审定公布—编制部门调整”的程序进行;因转变管理方式、部门职能调整、权力运行流程变化等导致清单要素调整的,按照“相关部门申请—编办审定公布—编制部门调整”的程序进行。清单调整后,审改办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调整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结果调整,及时公开。槐荫区编办对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情况进行拟稿送审,及时将调整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同步在区编制网和相关部门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共公布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文件5份,累计调整行政许可事项4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75项、子项31项,优化行政权力事项33项;重新公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8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10项;调整中介服务收费事项目录4项;调整1069项权力事项的部分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