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编办《山东省17市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鲁编办发〔2014〕8号)有关规定,济南市编办对槐荫区编办2016年机构编制工作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确定为“优秀”等次。 2016年度,济南市槐荫区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及时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二是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顺利完新一轮中小学核编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工作,积极推进“僵尸”事业单位清理,理顺管理体制。三是不断强化事业单位综合监管。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绩效考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工作。四是有序推进部门职责细化分解和“三定”修订工作。五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六是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技术支撑,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年度机构编制统计、中文域名注册和挂标工作。七是严肃机构编制管理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和程序,扎实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工作,推动各项政策规定落实,有效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八是注重强化自身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