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0日,济南市槐荫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济南市槐荫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送审稿),经过相关程序后于12月3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机构编制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济南市槐荫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纳入我区23个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101项(子项125项),其中行政许可88项(子项11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3项(子项6项),与部门前期报送事项相比,减少69项。该101项(含子项共计192项)行政审批事项就是槐荫区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的基数,今后,凡未纳入目录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 下一步,将按照省、市“先公布、再取消”的要求,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工作,建立行政审批目录动态管理制度,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及时调整更新,坚持管放并举,切实推动部门(单位)转变“重审批、轻监管”观念,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